一、关于《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依据
工业互联网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的产物,已成为新工业革命的关键支撑和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石,正对实体经济发展产生全方位、深层次、革命性的影响。甘井子区制造企业众多,正处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攻坚期和关键期,更要抓住这一次历史机遇,以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为切入点,推动全区两化融合工作的实现新突破,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起草了文件草稿。
政策起草前,我们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区内企业实施工业互联网项目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其他地区政府的实施工业互联网项目的经验做法,同时梳理了上海、青岛、苏州等地关于工业互联网的相关政策,形成了政策的征求意见稿。
二、关于《资金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
(一)上级部门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上报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反馈无意见。
(二)区级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情况
向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审计局征求了意见;充分采纳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的修改意见,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三)挂网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4月3日—4月10日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企业运行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无意见。
(四)专家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于4月9日下午在133会议室召开了政策的论证会,专家组由从甘井子区科学技术顾问团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及1名法律顾问组成。按照论证程序,专家组审阅了相关资料,就论证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定了政策出台的可行性,会议由第三方形成了论证报告并备案。
(五)风险评估情况
经局党组会讨论,政策出台不会对社会稳定、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引发财政风险,局党委会集体通过形成了风险评估说明。
(六)公平性审查及合法性审查
我局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自查,不违反任何一项标准,于4月15日通过了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
三、《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是由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政府引导性、扶持性资金。
第二章为支持方向与支持方式。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扶持形式、申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以及资金支持的具体标准。
第三章为组织管理。明确了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运营公司、现金券使用单位的职责。
第四章为组织流程。明确了发布指南及通知、组织审核、下达支持计划等程序。
第五章为资金管理。明确了在资金预算、审批、使用等环节的相关管理要求。
第六章为附则。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方,以及政策有效期、执行期等内容。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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