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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普新区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实施方案

2023-01-23 00:0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经济大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财政金融政策协调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力解决零信贷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获得难的困境,进一步降低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金普新区支持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每年额度1600万元,金普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首贷担保费补贴及首贷业务扶持资金每年额度400万元,实行总额控制。

第三条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第四条  “首次贷款”是指企业从有实体网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首次获得的现金类贷款,不含票据贴现、银行表外非现金类融资、没有实体网点的互联网银行获取的贷款和非银行机构贷款。

第五条  坚持规范、透明的原则进行首次贷款补贴,专款专用,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补贴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  补贴包含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金普新区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的首贷担保费补贴和首贷业务扶持资金。

第二章  首次贷款贴息

第七条  贴息条件

1.贷款对象:金普新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2.首次贷款:首次贷款的认定以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为依据。

3.贷款金额:单户首次授信协议或贷款合同金额3000万元以下(含)。

4.贷款用途:企业经营性贷款和用于厂房、设备等日常经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不包括票据贴现、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

第八条  贴息范围:同一贷款对象,贴息期限最长一年,启始日为企业在授信额度内的第一次用款日,截止日为第一次用款日的次年对应日期。

第九条  贴息比例:涉农企业年化贴息率2%,高新技术企业年化贴息率1.5%,其他类型企业年化贴息率1%。

第十条  贴息方式:按照先付后贴的原则,即企业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后,再申请贴息补助。

第十一条  首次贷款贴息按季申报、发放。企业于每一季度首月申请上一季度贴息。

第十二条  大连金融科技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www.dljrkjfw.com)为企业提供首次贷款贴息线上申请、兑现渠道。企业依据市场化原则与贷款银行自主开展线上或线下贷款融资对接并取得首次贷款后,在平台完成注册即可申请贷款贴息。

相关贴息实施细则由中国人民银行金州新区中心支行牵头制定。

第三章  首贷担保费补贴

第十三条  自2022年起,对担保公司新增的中小微企业首贷融资担保业务,按担保额度的1%予以补贴。

第十四条  补贴条件

1.担保对象:金普新区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

2.担保金额:单户担保总额3000万元以下(含)。

3.担保贷款用途:企业经营性贷款和用于厂房、设备等日常经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不包括票据贴现、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

4.担保费率:500万元(含)以下融资担保按照不高于1%收取担保费,对500万元以上融资担保按照不高于1.5%收取担保费。

第十五条  首贷担保费补贴每年申请、发放一次。 

第四章  首贷业务扶持资金

第十六条  为不断夯实担保能力、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业务的担保辐射效能,自2022年起,充分参考上年度首贷业务开展情况及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对担保公司每年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资金,定向用于拓展首贷担保业务。

第十七条  扶持资金每年申请、发放一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对享受本方案补贴的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通过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第十九条  申请补贴的中小微企业、担保公司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审计等部门查出材料弄虚作假、资金用途不实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追偿补贴资金、永久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本方案由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方案自2023年2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方案正式施行后,《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普新区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大金财金发〔2021〕960号)同时废止。此前按照《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金普新区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申请首次贷款补贴的企业仍按原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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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金普新区
一、新区概况  大连金普新区设立于2014年6月,是全国第10个、东北地区第一个国家级新区,总面积2299平方公里,是19个国家级新区中陆域面积最大的新区,常住人口154.5万。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与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政府、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普湾经济区管委会、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关,委托新区管理。2017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大连片区全部位于金普新区境内,面积占据辽宁自贸区一半。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新区管理。大连金普新区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背靠广袤的东北大地,濒临浩瀚的黄渤两海,是东北地区走向世界的海空门户,也是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往来和开放合作的重要枢纽,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中,位置举足轻重,作用不可替代。二、战略定位  金普新区的战略定位是“一地一极三区”,即我国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引领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三、发展优势  1.功能齐备的对外开放高地。新区是全国拥有国家级功能区数量最多、功能最全、最具发展活力的区域之一,这里相继诞生了“神州第一开发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国家旅游度假区、出口加工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日(大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等。  2.优势集聚的现代产业基地。全区现有各类企业10万多家,其中外资企业2599家,规上工业企业1007家。形成了石油化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五大支柱产业。,初步构建起以工业为主导,以通用航空、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金融、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体系。  3.四通八达的重要交通枢纽。新区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和黄渤海经济圈关键地带,是大连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有20万吨级集装箱、40万吨级原油和45万吨级矿石、大型粮食和汽车滚装等现代化专业泊位,与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3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截至目前共有集装箱航线106条,其中外贸93条,内贸13条,日韩航线网络密度位居国内沿海港口前列,实现了RCEP成员国核心港口全覆盖。2023年,大窑湾口岸完成集装箱箱量500多万TEU。沈海高速、鹤大高速、皮长高速、黑大线、鹤大线、丹东线、哈大高铁、丹大快铁等多条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和铁路在此交汇,渤海大道、振兴路、振连路三条城市快速路连接大连主城区与金普新区,集疏运体系非常便利。渤海大道是一条主城区与金普新区之间具有高速公路功能的城市快速通道,加密了渤海沿线路网密度,带动主城区和金普新区联动发展,实现与规划新机场、大连现代农业产业中心等项目的无缝衔接,对于助力航运中心赋能升级,完善物流中心体系功能,加速推进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建设,将起到巨大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4.兼收并蓄的文化交汇沃土。金州被誉为大连历史文化之根,素有“百年大连、千年金州”之说。全区旅游资源丰富,有3A级以上景区8个,其中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是5A级景区,此外还有关向应纪念馆等3个4A级景区、大黑山等4个3A级景区,城山头、蚂蚁岛等2个国家级保护区。这里曾经是有着2000多年历史的千年古城,也是东北地区最具发展潜力、开放活力的创业热土。改革开放以后,“拓荒牛”精神在这里凝聚弘扬,中外企业在这里合作发展,多元文化在这里交流碰撞,开放包容、海纳百川、融会贯通已然成为金普新区的区域文化特色。按照外国教学大纲设立的美国学校、日本学校、枫叶国际学校和图书馆、大剧院等配套设施,可以使中外人士子女在这里接受到高质量的中小学教育,有利于在学生时代促进中西方文化的交汇融合、多元发展。想事有创意、干事有激情、成事有影响,尊重企业、尊重企业家、尊重纳税人,鼓励创新、宽容失败、崇尚成功的核心文化理念已经根植于广大新区人民心中,并转化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勇于担当、敢于胜利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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